校纪委、校纪检监察室开展学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监督检查
校纪委、校纪检监察室开展学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监督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按照《四川省彝文学校 凉山州民族干部学校纪委<关于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校发〔2024〕10号)相关要求,校纪委于2024年4月11日对学校森林草原防灭火和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检查组听取了学生科在学生管理中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宣传教育、班级材料归档等工作汇报,并现场查看了各班级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和“六个一”活动开展情况的材料,对部分班级存在的材料未收集完善等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
检查组对职能科室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提出建议:一是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对标省、州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部署要求和《森林草原防灭火以防为主十八条措施》《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导则》《凉山州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导则》等规定要求,对发现的资料收集缺少台账、整理不规范、收集不齐等问题要立行立改,并对2名班主任进行了跟进谈话提醒。二是要求班级材料归档要完善,要增添措施、进一步把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要求和知识宣传到每一位师生中,全力推动中央、省、州和学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决策部署落实见效,树牢“森林草原防灭火人人有责”的防火意识。